2014年1月31日 星期五

Agile Contract Type (III) Comparison

在前兩篇整理了幾種合約類型,最後一篇是整理比較表。對於合約,就像「好吃」的定義一樣,每個人都可以講一套自己的理論,所以小弟找了一個甲方資深同學,請他加上甲方對各類合約的想法,還好這篇在 Blog 發表,不是論文,要不然就只好叫他對自己的內容 "出來面對" ╮(╯_╰)╭。除了甲方的想法外,加上自己的一些想法,合約的目的是促進甲乙方的合作,對於可能發生的風險可以有一個雙方都可以接受的方案,而不是造成甲乙雙方互不信任,各位捧有,Agile Manifesto 講的 "與客戶合作重於合約協商 Customer Collaboration over Contract Negotiation"  說的真是有道理阿~~

合約類型 小弟 Comment 資深甲方's Comment
固定價格合約(Fixed price) 範圍夠明確的專案才比較適合。
現在台灣的軟體專案大部分都簽這種類型的,但是台灣的甲方(特別是私人企業端的)對「完成」的定義會無限上綱,一不小心就是相看兩厭..甲方覺得乙方難配合,乙方寧願不收驗收期的款項,儘早開始往下一個乙方專案。
至於固定價格合約(Fixed price) 我的心得 就是合約階段 一定要跟老闆想要的階段 整合在一起(老闆想要的就是我們這種小小承辦人績效來源)
有一次有一個一年大案子 基本上分 三個階段 要完成 但第一階段 佔50%工作量 卻被要求 2個月內要完工 意思就是合理工期至少6 個月的 工期 卻被要求縮短30% 完工, 我只好使出殺手鐧: 我跟廠商說你幫我做到 我一次直接先給你2個階段費用 ) 反正後面還有第三階段 二三階段 廠商看在第三階段款 也不太可能不做。那一次經驗 果然廠商在我 [威脅利誘]下 又早2天完成第一階段上線…。
時間與材料合約/有上限的時間與材料合約( T&M / T&M with cap) 適用一定範圍內的解決問題
解決個Bug、改個什麼確定的程式功能,這種就滿適合的。看甲方是時間優先還是預算優先,高手貴一點,資淺的便宜一點,有時候解決問題比錢重要...
至於時間與材料合約/有上限的時間與材料合約( T&M / T&M with cap)跟固定價格合約(Fixed price)  我通常運用在 不同性致的廠商或專案上:

如果這個需求非常急 就是那種 7/25 跟你說 8/1 一定要上,如果不上公司會遭受多少莫大損失,而手上廠商對需求範圍熟悉度很低,根本時間不讓我做到最簡單的需求確認 /SA 分析/SD分析 /CODING 測試 ….我就會直接選擇時間與材料合約/有上限的時間與材料合約( T&M / T&M with cap) 直接跟對方談 我跟你買5天人CODING 人力 你派人來 我直接跟你說改哪邊 做什麼?(用嘴巴作完需求確認 /SA 分析/SD分析….)  基本上我還會多利用目標成本合約精神,我會跟廠商說 我會至少買5 天 ,三天你的人就做完 那是你的本事 不會少給你2 天。 那一次廠商 就派個高手來 4HR 作完5 天要做的事情!!!!
漸進式交付合約(Incremental Delivery) 長時間、大範圍的專案應該都考慮用這種專案
事實上大範圍應該先切分階段個別簽約,對雙方都會比較好,先有一個小專案磨合比較容易瞭解,但是有時候就一定要一次發一大包的話,那應該切多個小階段,每個階段做完考慮還需不需要繼續。如果只為了消化預算而繼續開發價值低(使用頻率低 或是 為了未來一兩年後可能發生需求..)的系統,那才真的是浪費錢...
 一般軟體外包客製和約,買方公司不太可能簽漸進式交付合約(Incremental Delivery 因為如果這個需求 至少要買5箱蘋果 你不可能跟老闆說 我們先跟對方簽 10買10箱蘋果  然後再看看要用到幾箱 因為老闆絕對會質疑承辦人 阿 你是不是 搞不清楚需求 不然 幹嘛抓不準?(承辦人寧願買貴 不願買錯…買錯是要負政治責任!!!!)
目標成本合約(Target Cost Contract) 如果甲乙雙方已經建立信任的基礎,對於軟體專案,應該多多考慮採用這種合約,激勵甲方也讓乙方提早使用到有價值的軟體。 目標成本合約(Target Cost Contract) 也不太可能 同樣道理 如果只要花 100 元就可以買到 5 箱蘋果 老闆不會允許 你 如果提前一個月收到蘋果 少付對方 20元,老闆只會要求: 你就是給我提前一個月辦完事情 而且我只願出80 元 ,(小弟 曾經有一次還遇到 老闆不只80 不願出 只願給 50 元  因為 老闆的朋友跟他說 你買貴了…直接硬砍50%)



總結小弟甲乙方都做過,個人觀察,這幾年,台灣的甲方因為陸續導入ERP,被外商訓練過,現在對軟體專案的進行方式都比較熟悉,不會像以前一樣只用價低者得標、又愛凹、結案又愛挑東挑西不給結案,現在比較能接受不同方式。
如果看官你是甲方承辦人,小弟建議你可以依照不同的專案內容,選擇適合的合約方式;
如果看官你是乙方,為了專案執行順利,請多想想可以用什麼合約方式可以讓乙方可以在對的時間獲得價值!
說來說去好像還是在說錢,錢在採購合約上絕對是關鍵,但絕對不是最大關鍵, 比如我們公司所有承辦人就很討厭跟大軟體公司合作 尤其那種在台成立20幾年的…..因為1他不缺錢 2.溝通都派業務 (業務都直接找老闆搞定我們這種小承辦員) 業務都年輕貌美說話甜 3. 作事太沒彈性,沒彈性出事時等於逼承辦人什麼都自己扛,等於逼承辦人去跳淡水河…..。4.如果真不幸,大公司還養打官司法務,如果案子搞到打官司 那承辦人 早就跳N次淡水河。

實務上其實很難 一招打片天下無敵手,不同CASE要運用的手法往往不同,良好的買賣關係,其實就跟人際關係一樣要有點黏又不能太黏, 而有些關係還得花時間花力氣去培養,比如如果配合還不錯公司,我會選擇犧牲一時換得長久信任(出小事要幫廠商扛 不要什麼事都要廠商吃下來 總一天 他會要你整個吞回去…….)。



各位看官如果有你自己一套的採購原則或是經驗、案例的分享,也歡迎留言或寄信給我。累積越多合約案例


小弟的敏捷式專案的採購領域整理到這邊,算是已經解答了自己的疑問,再來的主題,是怎麼樣做都不對的績效考評,在敏捷專案領域又怎麼看..